2008年9月2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二版:钱塘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民警违纪要像司机一样扣分
海宁警方出台210条“军规”规范执法行为
田舍郎 陈海涛 罗光强

  本报讯  朋友见面常会问一句“你吃饭了吗”,而在海宁,民警们照面时往往相互打趣,问一声“今天你被记分了吗”。这源于海宁市公安局不久前出台的《民警违规违纪记分办法》,它像一柄高悬的剑,时刻提醒民警哪些可为、哪些不可为。
  近几年来,海宁公安工作取得长足进步,科技强警全省领先,队伍建设则始终保持“零违纪”。海宁市公安局局长张顺荣认为,队伍管理不能坐等问题,必须要有前瞻意识,抓早、抓小、抓苗头。为此,该局创新举措,引入《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办法》的管理理念,对公安机关出台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及条令条例加以梳理整合,结合实际出台《民警违规违纪记分办法》,于7月1日起正式试行。
  记分办法共分4章210条,将民警违规违纪行为分作7个档次,分别记18分、12分、6分、3分、2分、1分、0.5分。例如迟到、早退每次记0.5分,办理业务时为难群众的每次记1分,使用赃车、暂扣车辆的每次记12分,被党纪、政纪处分的每次记18分。
  对违规违纪民警记分后要填写《记分抄告单》,并向该民警或所在单位反馈记分情况,输入电子记分系统,每季度在全局范围内公布一次。失分不仅失面子,还直接与民警经济利益、政治待遇、年度公务员考核挂钩——满12分的给予警诫一次,累计满18分的实施待岗并进行离岗培训。
  8月29日,交警大队民警许某收到一张特殊的“罚单”,内容是“现场执勤未按规定戴警帽、着反光背心,依照‘海宁市公安民警违规违纪记分办法’,记0.5分”,此外还须接受组织教育谈话,并从年终奖金中扣除相应的“罚金”。对此许某面露愧色,表示今后要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。
  该局纪委书记陈新农介绍说,记分办法试行以来,已开出23张《记分抄告单》,如今民警的纪律意识、责任意识有了较大提高。